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组织开展“青年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形式
第二届“青年教学之星”评选通过教学竞赛的形式开展。
二、参赛条件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 40周岁(含)以下在职在岗专任教师(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3. 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两年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组织能力,注重课程思政建设,课堂教学效果好,在青年教师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4. 近2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得分在所在单位青年教师中排名前50%,且近一年度的教学质量得分在所在单位青年教师中排名前50%。
5. 近两学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没有违背师德师风等行为,未受过其他处分。
6. 已获学校第一届“青年教学之星”称号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教学竞赛组织
(一)单位推荐
10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参赛教师遴选工作。每单位至少推荐1名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11月6日前,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人事处等单位对参赛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参加竞赛,所缺名额不得另报其他人选。
(三)竞赛评比
1.11月-12月,教务处组织开展教学竞赛,包括网络评选和课堂现场教学。参赛教师网络评选得分占总成绩的30%,课堂现场教学得分占总成绩的70%。
2.网络评选内容包括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节段 (PPT)三个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5第三章第十一条。
3.课堂现场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选取课堂教学连续20分钟的内容,课堂教学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对参赛教师的现场教学进行实名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4)。(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结果公布
1.领导小组根据教学竞赛结果,提出拟获奖教师名单,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青年教学之星”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名教师。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人。
五、材料要求
10月30日前,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1.《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青年教学之星”教学竞赛推荐表》(附件1);
2.参赛课程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设计(共4学时)、与课堂教学设计相对应的课堂教学节段PPT(共4学时)(授课内容为外文的请附中文概要和讲课内容的中文提纲)。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做好组织动员和推荐工作。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 电话:22245610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1.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青年教学之星”教学竞赛推荐表
2.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青年教学之星”教学竞赛决赛网络评选评分标准(专家评委)
3.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青年教学之星” 教学竞赛决赛课堂现场教学评分标准(专家评委)
4.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青年教学之星”教学竞赛决赛课堂现场教学评分标准(学生评委)
6.符合参赛条件2-6的教师名单(点对点发放)
7.教学大纲模板、教学设计目录模板(供参考)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