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定于11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切实组织实施。
一、测评对象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
二、测评课程
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
三、测评时间
11月21日(周二)~11月30日(周四)
四、测评方式
学生可通过网站:https://cas.gwng.edu.cn/cas_server/login登陆数字南国的“教务选课通道”(内网访问)或学校网站右边的“教务管理”(外网访问)进行测评,详见学生教学质量评价操作指导(附件2).
五、有关要求
网上评教要求2014、2015、2016、2017级学生全员评价,各教学单位在学生上网评教前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将评价时间、方式及评价指导等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参与评教的积极性和认真程度,保证评教结果的客观性。
六、注意事项
1.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专业部分年级的学生,对以下课程进行评教时,需要通过“课程类型”选项,选择“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分别对多位任课老师进行评教:(截图见附件2)
(1)《高级法语(1)》(2015级法语专业)、《基础法语(3)》(2016级法语专业)。
(2)《高级德语(1)》(2015级德语专业)、《基础德语(3)》(2015级德语专业)、
《基础德语(1)》(2017级德语专业)。
(3)《基础俄语(1)》(2017级俄语专业)、《基础俄语(3)》(2016级俄语专业)。
(4)《基础西班牙语(1)》(2017级西班牙语专业)、《基础西班牙语(3)》(2016级西班牙语专业)、《高级西班牙语(1)》(2015级西班牙语专业)。
(5)《基础葡萄牙语(1)》(2017级葡萄牙语专业)、《基础葡萄牙语(3)》(2016级葡萄牙语专业)。
(6)《基础阿拉伯语(1)》(2017级阿拉伯语专业)、《中级阿拉伯语(1)》(2016级阿拉伯语专业)。
(7)《朝鲜语应用文写作》(2016级朝鲜语专业)。
2.网上评价结束后,评教系统会对学生评价的数据进行自动统计,并按百分比分别去除10%的高分和低分数据。
七、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评估科联系。
联系人:陈凯纯李捷 联系电话:22245136、22245610
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 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
时间:Nov 20, 2017 2:39: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