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结题验收,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5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2.2015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项目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思路。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及申报指南(附件3、4),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2016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或《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
2.对参加本年度中期检查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3.对参加本年度中期检查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学校结合项目建设规划,审阅中期检查报告并给予意见反馈。
四、有关要求
1.中期检查报告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2.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3.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应根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4.10月14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于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780604895@qq.com邮箱。
本文除正文及附件1、2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电话: 22245610,联系人:李捷。
附件:
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时间:Sep 18, 2016 3:11:00 PM
录入者:吴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