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竞技官网 “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推荐名额
1.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主要包括:
①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学院。
②除以上项目类型外,鼓励各单位组织申报自主特色项目,如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在此次推荐之列,具体申报工作另行安排。
2.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协同育人平台等,鼓励申报自主特色项目。
3.本次推荐省级项目数根据教育厅最新通知限额确定,学校将视项目申报质量调配各类项目推荐名额。
4.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由学校根据“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及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立项。
二、申报推荐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教学建设情况,根据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结合“创新强校工程”规划,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2.省级项目须有前期建设基础,原则上从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中遴选推荐。
3.有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5月13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
2.专家评审。5月16日—5月27日,完成专家评审。
3.学校审定、公示、上报/立项。5月30日—6月10日,完成学校审定、公示、上报/立项。
四、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各类项目的省级、校级项目申报书略有差别,请填写时注意区分。
3.项目汇总表须对申报推荐项目按项目类型分类,同一项目类型须进行排序。
4.个别项目除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5.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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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捷 联系电话:22245610
教务处
2016年4月26日
时间:Apr 26, 2016 2:40:00 PM
录入者: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