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立项项目的实施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立项的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项目申请书中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下阶段建设计划及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对照项目申请书,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中期检查报告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简明扼要,可提供相关成果材料作为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组要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项目经费原则上从各项目的依托项目中支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学校另行配套资助经费,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经费配套方案报学校审批。
3.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应根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4.5月11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至780604895@qq.com邮箱。
本文除正文及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电话: 22245610,联系人:李捷。
附件:(见教务处主页网“通知公告”栏)
雷竞技ray官方网站平台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