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本网讯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我院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6日(星期二)开始上班、上课。
二、请各部门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需要值班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陈倩英)
时间:Dec 18, 2010 10:04:00 AM
录入者:翁琳